保育员职业标准及报名条件
一、申报条件
国家职业资格五级(初级保育员)
(1)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。
(2)初中毕业后经一年保育工作培训,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者。
(3)高中毕业经短期保育工作培训者。
(4)幼师、幼师职业高中毕业者。
国家职业资格四级(中级保育员)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履行职务四年以上者(含4年)。
(2)幼师、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(含4年)。
(3)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,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(含4年),经短期保育工作证明成绩突出者。
(4)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者。
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高级保育员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履行职务5年以上者(含5年)。
(2)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者。
(3)幼师及幼师职业高中毕业,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。
(4)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者。
二、就业方向
家政服务公司、母婴护理机构、社区服务中心、幼儿教育机构等,面向学龄儿童较多,也可用于公立幼儿园担任生活老师等等,有上幼儿园的宝妈们也可陪同自己的小朋友上课,对教育孩子有非常大的帮助,陪伴孩子成长是家长们最难能可贵的时刻。
三、考试时间
保育员考试时间
|
日期
|
职业名称
|
等级
|
考试时间
|
期末考试
|
保育员
|
5-4级
|
08:30-10:00 理论知识考试
10:30-12:30 专业能力实操考核
|
3级
|
08:30-10:00 理论知识考试
10:30-12:30 专业能力实操考核
|
四、联系方式
报名地址:华中师范大学-学术交流中心北楼一楼办公室(华师桂苑宾馆旁)
电话:027-67867360刘老师
2017职业资格交流②群:437950407(加群备注姓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