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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首次出台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省级文件--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上市可获奖励
来源:湖北省政府网 | 作者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17-01-13 | 229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  1月10日,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,就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进行解读。

  
     省人社厅副厅长陈金刚介绍,这是湖北省首次出台的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省级文件。全文总计20条。《意见》提出,对于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,按规定给予企业相应奖励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,可以选择差额纳税,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,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,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%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
  
     陈金刚介绍,《意见》还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引导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投身到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行动中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我省新经济发展引进高端人才,参与“我选湖北”计划,开展“就业扶贫”活动,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帮助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的,各地要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给予补贴。《意见》还提出政府购买服务、诚信机构创建、星级评定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优化市场环境的举措。如同等条件下,优先向获得“湖北省著名商标”和“中国驰名商标”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购买公共服务,对首次评定为湖北省四星、五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,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
  
     陈金刚表示,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黄金时代已来临,《意见》的出台将会全面提升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,促进我省建成优质人力资源集聚高地。(陈会君、马丽、陈维)